交警败诉,撤销了10年前的终身禁驾令。胜诉的人
积木新闻记者 张浩 11月6日,河北省元氏县高先生向积木新闻记者反映,公安大队警大队撤销了10多年前对他终身禁止驾驶的决定。现在有一个强制性的提案编号。他仍然未能通过驾驶执照考试,这极大地影响了他在二手车行业的职业生涯。 10年前的空白处罚决定(来源:被投诉人提供)经公众酌情判断,2014年1月1日凌晨1时40分左右,高先生无证驾驶,将耿某等3人撞入护栏隔离带,造成4人受伤、车辆损坏。经鉴定,耿某眼伤为重伤一级,双眼伤残为二级。元氏县交警大队认定,高先生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高先生主动向耿某支付了23万元,并获得了n 理解。元氏县法院判决高先生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5年11月,元氏县交警大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高先生处以“终身禁止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高先生表示,他没有收到上述终身禁驾决定。 2018年,他去考驾照,发现考不了。他向交管部门查询后发现,限行期限为2015年2月26日至2075年11月26日,当时原因不明。直到2020年,他才发现,原来是因为之前的一场交通事故。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他在2023年9月才收到前述空白处罚决定书,其中没有注明处罚内容,因此提起诉讼。元什一审判决县法院认为,元氏县交警大队对高先生作出“行政处罚处罚”的行政行为属于程序违法,但其他行政处罚程序明确,适用法律正确,其他程序合法,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效力。为避免交警大队再次作出相同结果的行政行为造成不必要的重复处理和司法资源的浪费,交警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得减轻。去年底石家庄中院终审判决一审后(来源:采访者提供),高先生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高某犯交通肇事罪,后被元氏县交通局给予行政处罚。公安大队依法处理。但2015年11月26日发布的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处罚事项空白,且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具体内容。因此,该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主要事实不清,主治不够,必须依法撤销。高先生表示,去年12月法院二审判决,交警大队并未解除此前终身禁驾10个月处罚的行政处罚。连日注销后,高先生登录“交通管理12123”APP,发现账户中多了一个强制凭单措施的证件号码,仍然无法领取驾驶证。 《强制措施证明书》(来源:被申请人提供)“我们实施了这一措施11月6日下午,元氏县交警大队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何又开具“强制措施证明”,他们没有直接回应,称需要办理约谈手续。不过,高先生询问此事,大队工作人员表示,这并不新鲜,一直存在。 上一篇:用“培训”促预防,防“烧”前的火灾——哈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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